[2017/9/12] | 关于沈阳市园林商会副会长职务调整的通知 |
[2015/7/10] | 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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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园林商会(以下简称“商会”
)是由园林行业相关或间接相关的企业或个
体经营者本着自愿的原则依法成立的非营利
性社团组织。
商会的宗旨可归纳为八个字:服务、
规范、自律和维权。
对于“服务”,其内涵为:以会员为中心,
以会员共性需求为导向,借助商会的信用价
值、团队力量和品牌影响力,为会员提供单
一企业较难或无法实现的服务需求;
对于“规范”,其内涵为:通过不断地完
善商会的运营规则,带动会员企业的规范运
营,进而促进园林行业的规范发展;
对于“自律”,其内涵为:在遵守法律、
公德和行规的基础上,通过在商会内部先建
立和推广更高的企业经营道德底线标准,进
而影响园林行业的经营道德底线标准,从而
影响到整个园林行业的发展;
对于“维权”,其内涵为:守先是给会员
企业搭建维权平台、铺设维权通道,进而不
断总结维权经验,一方面提高了全体会员企
业的风险防范意识,另一方面,当出现经营
风险时,会员企业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
。